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洲际酒店被大家给惯坏了
发布日期:2026-05-05 06:10    点击次数:197

作者 | 艾青山

编辑 | 刘渔

洲际酒店被扒出了“霸王条款”。

近日有媒体报道,洲际酒店的“优悦会”会员条款中多项内容涉嫌违反中国法律,比如要求消费者就金钱纠纷赴美国仲裁、适用佐治亚州法律、禁止集体诉讼等,洲际酒店也因此被消费者协会约谈。

对此,洲际回应称“高度重视并诚恳接受监督”,但截至4月10日,相关条款仍未修改。

一边是在中国市场持续开店、赚得盆满钵满,洲际酒店2025年大中华区的营收高达1.65亿美元;另一边却在基础合同条款上动了不少小心思。

已经入华已五十年的洲际酒店,正在经历不小的信任危机。

先大致说一下“霸王条款”的具体情况。

洲际优悦会的会员协议规定,若发生涉及赔偿的争议,必须提交美国仲裁协会处理,并放弃在中国法院起诉或向行政部门投诉的权利;即使不走仲裁,消费者也只能向美国佐治亚州的法院提起诉讼。

这显然并不合理,对中国市场的普通消费者来说,这也意味着维权需面对高昂成本、语言障碍和陌生法律体系,几乎无法实现。

此外,会员合同条款允许洲际单方面修改或终止整个会员计划,而用户只要继续保留会员资格,就被视为“同意”所有变更。

更过分的是,会员协议中还有一条笼统的免责说明,称对服务或商品造成的损失“概不负责”——仅对美国新泽西州居民例外。

在如今本就波动的宏观大环境下,洲际这些霸王条款的曝光,无疑会引发众怒。

北京市市场监管局指出,洲际的这些内容排除了中国法律的适用,限制了消费者的诉讼权、公平交易权和求偿权,违反了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及《民法典》的规定,应属无效。京津冀消协已要求其限期整改,否则将依法提起公益诉讼。

事实上,类似的霸王条款在万豪、希尔顿等国际酒店的会员协议中也存在。

例如,万豪要求纠纷适用马里兰州法律,希尔顿则指定弗吉尼亚州法院管辖,但这些规定在中国法律框架下同样站不住脚。

尽管“霸王条款”备受争议,但洲际在中国市场还在持续稳步扩张。

根据2025年财报,洲际集团全球营收为51.89亿美元,同比增长5.4%;营业利润12亿美元,增长15%。其中,大中华区虽然只贡献了1.65亿美元营收(同比增长2.5%),但全年净增客房16724间,开业及筹建酒店总数超过1000家,创下历史纪录。

不过,同样在2025年,洲际大中华区的每间可售房收入(RevPAR)同比下降1.6%,是全球唯一出现负增长的区域。

其中,洲际大中华区的平均房价下跌2.4%,抵消了入住率0.5个百分点的微幅上升。相比之下,欧洲、中东、非洲及亚洲其他市场RevPAR增长4.6%,美洲也有0.3%的增长。

这说明,洲际在中国的增长更多依赖门店数量扩张,而非价格或服务溢价。比如,洲际旗下智选假日品牌在华近600家门店,成为下沉市场的主力品牌,但这些低价产品自然也压缩了整体的利润空间。

作为1975年进入中国市场的外资酒店集团,洲际理应对本地法规有充分了解。但其仍将全球模板直接套用于中国市场,这种做法在监管趋严的环境下已很难持续下去。

从商业逻辑上看,会员体系本是酒店集团维系客户的核心工具,截至2025年底,优悦会全球会员超1.6亿人,数字化渠道贡献了超过四分之一的客房收入,但若因条款设计不当削弱用户信任,长期来看可能会影响用户复购和品牌价值。

值得一提的是,如今洲际还在大中华区推出了新品牌“佳阁酒店”,这是洲际在中国市场推出的第14个品牌,这表明洲际仍看好中国中高端酒店的市场潜力,仍在不断加码中国市场。